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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事业编招52人,大专可报,不限专业!

来源:儋州直聘网 时间:2019-11-29 作者:儋州直聘网 浏览量:

为了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对人才的需求,配齐配强各单位人才队伍,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2名,具体详见《2019年儋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关条件;

6.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分类依据《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7.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

8.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6)《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四、招聘的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儋州人民政府网发布(www.danzhou.gov.cn)公告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5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09:00起至2019年12月12日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在此期间,凡符合招聘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人员,必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2019年儋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务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如下: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e7fcidy368nsJtyv99hA4FBjo8hZfUdn6nzdzOE0ggs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3.报名所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

(3)毕业证

(4)学位证

(5)本人近期证明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jpg格式,200KB以下)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7)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8)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9)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考生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他附件处。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10)单位出具盖章证明及社保缴纳清单(如报考岗位要求提供)。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报名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历次参加儋州市定向1991-1995级未分配的统招统分生考试的考生不低于1:2方可进行笔试(其中历次参加儋州市定向1991-1995级未分配的儋州籍海南省农业学校统招统分生考试的考生先报名考试根据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进入并通过考察与体检后,组织报考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自愿选报单位及岗位),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根据报考条件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3)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

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9年12月11日16时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机会只有一次,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16时。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12月12日16时准时关闭,2019年12月11日16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符合者进入笔试环节。根据有关规定,报考职位的职数与报名确认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考职位。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补报其他职位,重新补报的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为面试入围的报考人员,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笔试通过人选相关材料原件。审查对象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但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定向招聘岗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登陆报名系统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或指定的招聘网站上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验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4.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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