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记者从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1件124人,其中,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件102人(涉黑案件5件71人,涉恶案件2件31人),提起公诉6件93人,法院已判决4件49人;办理二审上诉涉恶案件4件22人,经该院出庭支持公诉,全部维持原判。指导辖区办理1件7人涉恶案件;共发出检察建议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均得到采纳。
据了解,省检察院第二分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迅速在成立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部署专项斗争工作的同时还组建专业化办案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突出抓好办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值得指出的是,在办理符某荣等19人涉黑组织案、符某等28人涉黑组织案中,该院领导靠前指挥,带头办理,第一时间对办案工作开展研究部署;强化法律监督,守好法律底线。此外,该院还注重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对发现侦查和审判过程中存在问题依法予以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不仅如此,省检察院第二分院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证据标准,审查和指导案件,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持将“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贯彻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三长背书”等工作机制,通过严格审查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等方式努力发现隐藏在案件背后的保护伞线索,共摸排“保护伞”线索5件;在“打财断血”方面持续发力, 依法处置涉案财产。深入调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指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审查证明相关财产证据,依法及时予以处置涉案财产,提高打击效果。强化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先后到昌江、儋州、临高等地共10个基层公安派出所开展专项调研30余次,调阅卷宗1500余卷,发放宣传手册2000多份,下乡接访9次,接待群众162人,收集信访案件118件,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发布会上,媒体记者还就关心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该院相关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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